2007年7月8日星期日

為官三律



長十郎年青時, 有幸在某現任高官麾下辦事, 經諄諄善誘, 獲益良多, 姑且借此網誌一角, 與有緣人分享。

高官曾經教過的東西, 如恆河沙數。十郎魯盹, 十之八九, 早已悉數回贈。但「為官三律」, 卻時刻緊記, 奉為座右銘。

「為官第一律」曰「七十分」。此話何解? 事緣高官教訓十郎, 做事不必追求完美, 只要做到七十分, 便可算是「交足功課」, 因為從七十分到一百分的過程非常艱辛, 付出的努力與回報不成正比, 不值得這樣做。十郎生性懶惰, 做事得過且過, 聽到這個教訓, 簡直喜出望外, 從此身體力行, 凡事以七十分為滿分。

「為官第二律」曰「駛唔駛死」, 意思是做事不必畏首畏尾, 船頭慌鬼, 船尾慌賊。做人最大不了是死, 如果做一個決定的後果不致於死, 那又何必怕得要死? 很多人做事怕做錯要負責, 於是實行「推上一級、推下一級」, 總之為求決定的責任不在自己身上。長十郎最討厭這種人, 因此受教後勇字當頭, 只要「唔駛死」, 便一於「照起」。

「為官第三律」曰「老闆唔寵得」, 因為會寵壞。假如你為了討好上司、奉承上司, 不擇手段, 事事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就算給你辦到了, 創了新紀錄, 但你把門檻提高, 老闆已經把這個作為標準, 下次你做不到, 便是未能達標, 得不償失 !

長十郎活學活用「為官三律」, 卻不知為何做不到高官, 只好辭官歸故里。眼看高官步步高陞, 長十郎心裏十萬個為甚麼。高官是否遵守「為官三律」呢? 抑或「為官三律」本身是反面教材呢? 十郎愚昧, 留待聰明的讀者去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