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十郎年青時, 有幸在某現任高官麾下辦事, 經諄諄善誘, 獲益良多, 姑且借此網誌一角, 與有緣人分享。
高官曾經教過的東西, 如恆河沙數。十郎魯盹, 十之八九, 早已悉數回贈。但「為官三律」, 卻時刻緊記, 奉為座右銘。
「為官第一律」曰「七十分」。此話何解? 事緣高官教訓十郎, 做事不必追求完美, 只要做到七十分, 便可算是「交足功課」, 因為從七十分到一百分的過程非常艱辛, 付出的努力與回報不成正比, 不值得這樣做。十郎生性懶惰, 做事得過且過, 聽到這個教訓, 簡直喜出望外, 從此身體力行, 凡事以七十分為滿分。
「為官第二律」曰「駛唔駛死」, 意思是做事不必畏首畏尾, 船頭慌鬼, 船尾慌賊。做人最大不了是死, 如果做一個決定的後果不致於死, 那又何必怕得要死? 很多人做事怕做錯要負責, 於是實行「推上一級、推下一級」, 總之為求決定的責任不在自己身上。長十郎最討厭這種人, 因此受教後勇字當頭, 只要「唔駛死」, 便一於「照起」。
「為官第三律」曰「老闆唔寵得」, 因為會寵壞。假如你為了討好上司、奉承上司, 不擇手段, 事事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就算給你辦到了, 創了新紀錄, 但你把門檻提高, 老闆已經把這個作為標準, 下次你做不到, 便是未能達標, 得不償失 !
長十郎活學活用「為官三律」, 卻不知為何做不到高官, 只好辭官歸故里。眼看高官步步高陞, 長十郎心裏十萬個為甚麼。高官是否遵守「為官三律」呢? 抑或「為官三律」本身是反面教材呢? 十郎愚昧, 留待聰明的讀者去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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